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三区(驻地荫城)。
东庄编村为主村,西庄、麻胡、圪堂村、任家庄、山则岭(十泉岭)、短路(断炉)、井东、南河、羊川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四区(驻地荫城)东庄乡,下辖东庄、西庄、南河、断炉、圪堂、麻胡、羊川、山圪岭、丁庄。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五三高级合作社,简称“五三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荫城红旗人民公社东火管理区。
1961年,红旗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西火公社西庄生产大队。
1962年设置东火公社隶属之。
1979年,羊川由生产小队上升为生产大队建制。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东火乡,羊川大队随改为羊川村民委员会,下辖2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隶属西火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