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白河县划归湖北省郧县,隶属中厂三吕。
1949年解放后,划入白河县辖区管理。
1951年,晨光互助组、长安互助组、大桥互助组、大垭互助组和阳光互助组均属四区安全乡。
1954年,晨光互助组、长安互助组、大桥互助组、大垭互助组和阳光互助组分别转为高级社,属四区安全乡。
1956年,晨光高级社、长安高级社、大桥高级社、大垭高级社和阳光高级社均属卡子区中坝乡。
1958年,晨光高级社、长安高级社、大桥高组社、大垭高级社和阳光高级社分别转为大队,均属卡子公社卡子管区。
1962年,晨光大队、长安大队、大桥大队、大垭大队和阳光大队均属构朳区卡子公社。
1968年,晨光大队、长安大队、大桥大队、大垭大队和阳光大队均属东风区卡子公社。
1970年,晨光大队、长安大队、大桥队、大垭大队和阳光大队均属构朳区卡子公社。
1976年,长安大队更名为大沟大队。
1984年5月,晨光大队、大沟大队、大桥大队、大垭大队和阳光大队均属构朳区卡子乡。
1996年11月,晨光大队、大沟大队、大桥大队、大垭大队和阳光大队分别更名为晨光村村民委员会、大沟村村民委员会、大桥村村民委员会、大垭村村民委员会和阳光村村民委员会,均属卡子镇。
2000年8月,撤销大垭、阳光2村村民委员会,将其辖区并入大桥村村民委员会;撤销晨光村村民委员会,将其辖区并入大沟村村民委员会。
2004年2月,撤销大沟村村民委员会,将其辖区并入大桥村村民委员会。
2017年9月,大桥村村民委员会变更为大桥社区村民委员会,属卡子镇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