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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锦溪镇文化旅游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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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溪古镇

位于江苏省,昆山市的锦溪古镇,东与上海近邻,西与苏州接壤,距上海虹桥机场60公里,距古镇周庄8公里。古镇锦溪,因镇内一条彩若锦带的小溪而得名,泽浸环市,街巷依水,古桥联袂,素有“36座桥,72只窑”之美誉。锦溪自古为文人骚客荟萃之地,西汉名将马援在此练兵;三国辅吴将军张昭墓葬于斯;东晋大画家顾恺之在此隐息;唐朝文学家陆龟蒙晚年的大部分时间在此居住;宋代诗人吴文英,状元卫径,元人马致远,以及明代“江南才子”唐伯虎、祝允明、文征明、沈周等辈相继在此步酬吟唱,为之留下了大量的诗歌文章。锦溪又为南宋皇妃的香肖玉殒之地。史载,南宋绍兴末年,孝宗赵昚宠妃陈妃病殁,水葬锦溪五保湖上,锦溪因此亦被赵昚皇帝御旨改名长达800余年。地址:苏州市昆山市锦

祝甸窑址

昆山市·锦溪镇·祝甸窑址,位于长江三角洲太湖平原的昆山市锦溪镇祝家甸村。是江南地区传统的砖窑窑业遗存。祝甸窑产生于明末,现有遗存始建于清代,民国时期又作扩建,至今集中留存有十余座传统砖窑。“田园建筑优秀实例”,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起的乡村传统建筑评选活动,旨在更好地鼓励和引导优秀设计师、艺术家等专业人员参与乡村建设,提高乡村建筑建设水平,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祝甸砖窑改造被评为“最佳废旧建筑再利用实例”。2006年6月5日,祝甸窑址被公布为第六批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

锦溪丁宅

丁宅位于锦溪镇丁家弄,坐西朝东,临锦溪市河,宅院长达百余米。丁宅始建于清顺治年间,是江南典型的十一进深宅大院。光绪年间,丁氏子孙又重修前七进院落,并扩建了砖雕门楼和走马楼。现存轿厅、正厅、堂楼等五进。

陈三才故居

陈三才宅位于锦溪镇下塘街的敦和里,建于清末。解放后,陈宅沿街建筑曾作为中国人民银行吴县支行甪直营业所陈墓镇分理处。现存堂楼三座,建筑面积949.03平方米。2009年,陈三才宅列为昆山市文物保护单位。

夏太昌

夏太昌位于锦溪镇上塘街南端,原为“夏太昌”绸布衣庄。建于清末,现存三进,沿街房屋仍出租为店铺,余已成民居,基本保留原有风貌。2009年,夏太昌列为昆山市文物保护单位。

天水桥

天水桥俗称“北观音桥”,位于江苏苏州锦溪镇天水街。始建于明永乐五年(1407年),清顺治九年(1652年)重建。南北走向,跨于北油车港上。现存的天水桥是单孔拱桥,桥长17.2米,宽2.7米,净跨6米。矢高3.1米,桥拱青石,其余花岗石。桥系单孔拱桥,拱券纵联分节并列砌置,整座桥稳重大方,与远近的民居、街道、河埠融为一体,形成了极具水乡特色的人文景观。而这座桥最让人难忘的就数桥东西两侧的两副桥联了,桥的东端是:“万恶淫为首,百善孝为先。”西端是:“愿天常生好人,愿人常做好事。”体现了百姓善恶分明的做人态度和对美好事物的向往之情。现保存完整。2004年公布为昆山市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

锦溪镇古内河水道

锦溪古内河水道总长度约6公里,两岸分布着古桥、驳岸、河埠、水墙门、过街廊棚等极具江南水乡特色的建筑物。

十眼桥

十眼桥,始建于明代,系花岗石多孔平板桥,由一孔较高的平板与九孔低平板桥连接而成,桥全长52m,高3.1m,桥宽2.7m,中孔跨度3.5m,造型优美。该桥始建于南宋隆兴元年(公元1163年),重建于清乾隆三十八年(公元1773年),后又几经修缮;1997年公布为市级文保单位。与古莲池、文星阁、古莲长堤和桃园构成完整的古莲景区。

溥济桥

溥济桥俗称“陈家桥”,东西走向跨于锦溪镇中市河,始建于明弘治二年(1489)。青石单孔石拱桥,拱券分节并列彻筑。1991年公布为昆山市文物保护单位。

锦溪文昌阁

文星阁位于昆山市锦溪镇古莲池畔。始建于明朝,为三层楼阁式建筑,砖木方形结构,飞檐翘角,高15.6米,总面积约200平方米。历史上曾几经修葺。1991年公布为昆山市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文星阁俗名“文昌阁”,又称“片云阁”,原在通神道院内,历来供奉“文曲星”。乾隆癸亥年(1743)因风灾大颓,清乾隆三十八年(1773)移建至莲池院,并立“重建文昌阁记”碑嵌于内墙。移建后的文昌阁,高15.6米,四面三层,登浮屠状。阁前有石台,上有石栏,东南堤埂种植杨柳,西有宝阁岑楼,并缀以琴堂、莲舫、惜字会。内有两幅唐代画圣吴道子的人物画像拓片。登阁远眺,水天一色,帆影点点,白鸥翔集,可谓美景如画。1991年7月27日,文昌阁被列为第一批昆山市文物保护单

通神道院

通神道院原名“天庆观”,位于昆山市锦溪镇南大街西首,南宋始建,元、明、清历代曾扩建,今存东岳殿及山门,建筑面积200平方米。1991年公布为昆山市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通神道院原属长洲县地界,与昆山县福城圩的莲池禅院一溪相隔,南北遥峙。南宋时建有三清殿、通神庵。元时增建正山门,至明清时已有中岳殿、雷神殿、关帝殿、玉皇殿、文昌阁、斗姥阁等建筑,造型与规模均与苏州“玄妙观”相同。

陈墓区公所旧址

陈墓区公所旧址位于锦溪镇天水街与下塘街转角处。民国初期,昆山县、吴县陈墓各设自治乡公所,由乡董主持日常事务。民国十八年(1929年),昆山县陈墓为第六区,陈墓另设镇公所。民国二十五年至二十八年(1936-1939),昆山县第六区区公所设在陈墓乡。民国三十一年至三十四年(1942-1946),昆山县第十一特别区区公所设于陈墓。吴县区公所,另设乡公所。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公所用为基督教堂的昆山浸信会分堂。解放后,教会活动停止,现为民居。“陈墓区公所”从市保到省保陈墓区公所旧址现存有前后二层楼房两座,硬山式顶,占地面积22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