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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五峰乡石门村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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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康熙年间属西乡寥家保。

清同治年间属西乡黑楸保。

民国29年属泥丰乡花瓶保。

民国36年属五峰乡花瓶保。

1948年归花瓶村,属郧西县第五区管辖。

1951年推行土改,归花瓶乡,1955年合作化时,称花瓶农业合作社,属五峰区管辖。

1958年人民公社化,取名为胜利大队,属先锋人民公社管辖。

1961年,胜利大队属五峰区管辖。

1975年撤区并社,胜利大队属五峰人民公社管辖。

1981年,更名为石门大队,属五峰人民公社管辖。

1984年撤社并区,撤队改村,为石门村,属五峰区花瓶乡管辖。

1985年,石门村属安城区花瓶乡管辖。

1987年撤区建乡,石门村属五峰乡管辖。

2002年,村组合并,水泉沟村(清朝康熙年间属西乡花瓶保。

清同治年间属西乡东西峰保。

民国29年属泥丰乡花瓶保。

民国36年属西峰乡柳林保。

1948年归柳林村,属郧西县第五区管辖。

1951年推行土改,归柳林乡,1955年合作化时,称柳兴农业合作社,属五峰区管辖。

1958年人民公社化,取名为复兴大队,属先锋人民公社管辖。

1961年,复兴大队属五峰区管辖。

1975年撤区并社,复兴大队属五峰人民公社管辖。

1981年,更名为水泉沟大队,属五峰人民公社管辖。

1984年撤社并区,撤队改村,为水泉沟村,属五峰区花瓶乡管辖。

1985年,水泉沟村属安城区花瓶乡管辖。

1987年,水泉沟村属五峰乡管辖。

2001年行政体制改革,安城乡并入五峰乡。

)、柳林村(清朝康熙年间属西乡花瓶保。

清同治年间属西乡东西峰保。

民国29年属泥丰乡花瓶保。

民国36年属五峰乡柳林保。

1948年归柳林村,属郧西县第五区管辖。

1951年推行土改,为柳林乡,1955年合作化时,称柳兴农业合作社,属五峰区管辖。

1958年人民公社化,取名为柳兴大队,属先锋人民公社管辖。

1961年,柳兴大队属五峰区管辖。

1975年撤区并社,柳兴大队属五峰人民公社管辖。

1981年,更名为柳林大队,属五峰人民公社管辖。

1984年撤社并区,撤队改村,为柳林村,属五峰区花瓶乡管辖。

1985年,柳林村属安城区花瓶乡管辖。

1987年,柳林村属五峰乡管辖。

2001年行政体制改革,安城乡并入五峰乡。

)并入石门村,属五峰乡管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