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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鲍峡镇余家湾村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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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康熙年间属高桥村。

清同治五年属鲍家保,归西乡管辖。

民国期间属鲍唐乡第二保。

1948年归余家村,1951年推行土改时,称余家乡,1955年推行合作化,称前进农业合作社,属鲍峡区管辖。

1958年人民公社化,改名为前进大队,属红旗人民公社管辖。

1961年,前进大队属鲍峡区管辖。

1975年撤区并社,前进大队属鲍峡人民公社管辖。

1981年,更名为余家湾大队,属鲍峡人民公社管辖。

1984年撤社并区,撤队改村,为余家湾村,属鲍峡区余家乡管辖。

1987年,余家湾村属鲍峡镇余家管理区管辖。

2001年行政体制改革。

2002年,村组合并,石门沟村(清朝康熙年间属高桥村。

清同治五年属鲍家保,归西乡管辖。

民国期间属鲍唐乡第二保。

1948年归余家村,1951年土改归余家乡,1955年合作化为旭朝农业合作社,属鲍峡区管辖。

1958年公社化为旭朝大队,属红旗人民公社管辖。

1961年,旭朝大队属鲍峡区管辖。

1975年撤区并社,旭朝大队属鲍峡人民公社管辖。

1981年,更名为石门沟大队。

1984年撤社并区,为石门沟村,属鲍峡区余家乡管辖。

1985年,石门沟村属鲍峡区管辖。

1987年,石门沟村属鲍峡镇余家管理区管辖。

)、龙山村(清朝康熙年间属高桥村。

清同治五年属鲍家保,归西乡管辖。

民国期间属鲍唐乡第二保。

1948年归余家村,1951年土改归余家乡,1955年合作化为胜利农业合作社,属鲍峡区管辖。

1958年公社化为胜利大队,属红旗人民公社管辖。

1961年,胜利大队属鲍峡区管辖。

1975年撤区并社,胜利大队属鲍峡人民公社管辖。

1981年,更名为龙山大队。

1984年撤社并区,为龙山村,属鲍峡区余家乡管辖。

1985年,龙山村属鲍峡区管辖。

1987年,龙山村属鲍峡镇余家管理区管辖。

)并入余家湾村,属鲍峡镇管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