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为大赤乡麻河渡乡,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为麻河区,民国初沿袭清制,1929年为第六区。
1930年属麻河区。
1937年属第四区麻河联保。
1938年汉川沦陷后属第六联乡。
抗战胜利后为第三区(亦称麻河区)。
1948年12月至1949年解放后属城北区。
1951年至1954年6月为第九区。
同年8月九区改为第二区。
1956年1月,二区改为刘隔区,麻河属刘隔区辖,当年4月,撤销区建制,改为乡建制,为麻河太平2乡,至1957年9月恢复区建制,为刘隔区。
1958年6月,以区成立公社,为刘隔公社麻河、太平大队。
同年10月改为红旗公社。
1959年公社恢复原名。
1961年,恢复区建制,成立小公社,为刘隔区麻河、太平、凉亭(10月并入麻河)公社。
1975年2月,撤区并社,由麻河、太平2个公社合并,为麻河公社。
1978年12月,公社扩大,下设麻河、太平、凉亭、新河管理区。
1984年镇社分开,撤销公社,恢复区镇建制,为刘隔区麻河镇,1985年2月麻河升格为县辖镇,并辖太平乡。
1987年10月撤区设镇改为麻河镇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