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属王上保。
清属王石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一区。
1958年,为大金店人民公社王上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二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大金店人民公社王上大队。
1976年,为大金店人民公社庄头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大金店乡庄头村村民委员会。
1994年撤乡置镇,为大金店镇庄头村村民委员会,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