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属围场县第六区。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属围场县半截塔区。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5月,析燕格柏、碾子沟两川建燕格柏区;同年11月,撤销燕格柏区,原划出部分复归半截塔区。
1950年3月,改称十区。
1958年9月,属红光公社。
1961年8月,撤销红光公社,以塔镇、要路沟、什八克、冯家店等11个大队为基础建塔镇公社。
1983年12月,撤销公社,改建半截塔乡。
1985年7月,撤乡,建半截塔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