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镇系藁城八大自然镇之一。
明,属刘村社。
清,归徐美营管辖。
民国,全县划分五个区,属四区(南区)。
1938年4月,藁城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全县划分八个区,归三区。
1947年11月,藁城县恢复原建制,先后划分八、十三个区,先后归二、三区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划分十、七个区,都归三区管辖。
1953年7月,全县划分96个乡,设梅花乡,下辖梅花1村。
1955年改称南营区梅花乡。
1956年6月,撤区并乡,设梅花乡,下辖10村。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为南营人民公社管辖。
1961年5月,缩小公社规模,设梅花人民公社,下辖8生产大队。
1984年1月,公社改乡镇建制改称梅花乡,6月撤乡设镇为梅花镇,下辖8村民委员会。
1996年1月,撤乡扩镇,撤销木连城乡、倪家庄乡,并入梅花镇,下辖19村民委员会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