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1月28日,毕节解放,置鸭池为二区(含朱昌、新张2乡)。
1952年,全县划定17区,鸭池区辖有鸭池、十八等14村。
1954年,县市之下设乡和民族乡、镇,村改乡,鸭池区辖厚德乡、大兰乡等6乡。
1958年,乡、镇改为公社,鸭池区辖幸福、八一、红专等6公社。
1959年,区改公社,乡、镇改管理区,鸭池公社辖鸭池、头步、以河等10管理区。
1962年,全县恢复区、社建制,鸭池区和长春堡区合并为环城区。
1963年,全县行政区划建制为15区(镇),鸭池区辖有鸭池、头步、流仓等14个公社。
1980年,城关镇更名毕节镇,鸭池区头步、厚德、大兰3公社和长春区茶亭大队划归大兰公社。
1982年,公社改乡、镇。
1984年,全县划1镇、15区,鸭池区辖鸭池、以河、保河等9乡。
1992年,撤区并乡建镇,鸭池区改鸭池镇。